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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儿童多动症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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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  2006/12/12 10:11am

多动障碍是发生于儿童时期(多在3岁左右),与同龄儿童相比,表现为同时有明显注意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及活动过度或冲动的一组综合征。症状发生在各种场合(如家里、学校和诊室),男童明显多于女童。

【症状标准】
(1)
注意障碍,至少有下列4项:
学习时容易分心,听见任何外界声音都要去探望;
上课很不专心听讲,常东张西望或发呆;
做作业拖拉,边做边玩,作业又脏又乱,常少做或做错;
不注意细节,在做作业或其他活动中常常出现粗心大意的错误;
丢失或特别不爱惜东西(如常把衣服、书本等弄得很脏很乱);
难以始终遵守指令,完成家庭作业或家务劳动等;
做事难于持久,常常一件事没做完,又去干别的事;
与他说话时,常常心不在焉,似听非听;
在日常活动中常常丢三拉四;


(2)
多动,至少有下列4项:
需要静坐的场合难于静坐或在座位上扭来扭去;
上课时常小动作,或玩东西,或与同学讲悄悄话;
话多,好插嘴,别人问话未完就抢着回答;
十分喧闹,不能安静地玩耍;
难以遵守集体活动的秩序和纪律,如游戏时抢着上场,不能等待;
干扰他人的活动;
好与小朋友打逗,易与同学发生纠纷,不受同伴欢迎;
容易兴奋和冲动,有一些过火的行为;
在不适当的场合奔跑或登高爬梯,好冒险,易出事故。

【严重标准】对社会功能(如学业成绩、人际关系等)产生不良影响。

【病程标准】起病于7岁前(多在3岁左右),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6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精神发育迟滞、广泛发育障碍、情绪障碍。



编辑 逆风飞扬 - 2006/12/12 10:17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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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功能 帖子功能   致谢 (0) 致谢(0)   引用 Amay 引用  发表回复回复 点击链接返回原帖 发表:  2006/12/25 10:53am
       ICDCCMDDSM是我们现在常用的三种诊断标准。它们有共同点,但他们在不同国家临床上的运用效果却不同。当前我国多动症研究报告中是三者并行使用,以DSM为主。这三种诊断标准有些共同点,如对发病年龄(7岁前)和鉴别诊断(排除精神发育迟缓、广泛发育障碍、情绪障碍)的要求,但它们也有较大的差异,如亚型的分类不同。有研究表明,国家或地区因文化的不同而对多动性障碍的界定有显著差异,如广州和香港对于儿童活动是否过度或是否能保持安静的评估高于英国,而在是否说话太多和是否排队有困难等方面英国评分则高于广州。我国研究学者越来越重视诊断标准的跨文化研究,认真考虑到ICDDSM在我国的信效度,对它们与我国制定的诊断标准进行比较,结果显示三种标准对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一致性差此问题也受到国外学者的重视。
    研究表明,DSM-IV诊断多动性障碍的阳性率比ICD-103.72%。中国多动性障碍儿童的多动/冲动症状难以达到DSM-IV的标准;DSM-IV的标准扩大了注意障碍为主型的诊断范围还有研究发现,使用DSM-IV标准诊断多动性障碍时,难以和其他心理行为障碍鉴别,特别是和单纯的多动症相鉴别,认为可以用ICD-10标准和单纯的多动症相鉴别,但ICD-10的使用比例只有3.45%。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在临床上的应用研究证明,CCMD-3对多动性障碍的描述更符合我国习惯,比DSM-IVICD-10更适合我国

然而,CCMD-3在我国的应用率很低。因此,我国应该加快诊断标准和诊断工具的修订和扩大使用范围,并进一步健全符合我国文化特点的多动性障碍诊断评估体系,使诊断更加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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